为促进《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立法顺利开展,确保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按时、高质量地完成,6月29日至7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玉江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和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相关领导对《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祁玉江一行先后来到宝塔区文化沟阳光便民市场、红化沟转盘便民市场、白坪便民市场及黄龙县农贸市场、兴龙苑小区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及听取汇报的方式,全面了解我市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运行、管理体制与责任划分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分别在两县区召集市场管理员、门店经营户和街道、社区等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
在宝塔区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参会人员对我市市容市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祁玉江充分肯定了宝塔区在市容市貌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说,宝塔区在市容环境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容市貌整体情况得到明显改善。相关部门要静下心来理思路,沉下心来定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市容管理,提高城市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延安添砖加瓦。
在黄龙县召开的座谈会上,祁玉江说,黄龙近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也走在全市前列,希望黄龙县在今后的发展中,继续努力,戒骄戒躁,为全市各县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经验。他强调,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黄龙县的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经验,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向全市推广,并在本次立法中积极借鉴吸收。要积极探索创新,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照条例初稿逐条研究分析论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既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做法,又要突出延安、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推进法制延安、文明延安建设。条例起草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确保条例更具科学性和操作性,为我市的城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两县区民政、住建、规划、城管、食药、工商、环卫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个体经营者分别结合职责任务和延安实际,围绕城市市容市貌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