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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司法局召开预防“民转刑”案件工作会议

时间:2017-05-24 09:50|来源:|作者:苏苏|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和中央综治办“民转刑”命案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5月23日下午,宝鸡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切实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林益主持。宝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苏红旗出席会议。各县区司法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基层股长参加了会议。

宝鸡市司法局召开预防“民转刑”案件工作会议

      会上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 切实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工作的通知》。市司法局局长苏红旗同志就全市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切实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全市的“民转刑”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就如何做好矛盾纠纷化解,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建立健全预防矛盾激化的长效机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突出重点,努力预防和消除“民转刑”案件隐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敏感时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二是加强管控,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各项衔接政策,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排查调处校园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坚决预防校园“民转刑”案件发生。三是落实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矛盾纠纷收集、报送、分析制度,了解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努力做到源头预防,防患于未然。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要加强信息沟通汇报制度,汇总排查情况,分析研判纠纷发展形势,及早预防和化解。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发挥好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及基层部门的作用,畅通信息渠道,按照分级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化解的原则,形成各种调节手段互相配合、快速接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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