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
11月16日渭南群众向渭南市环保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环保局于11月20日依法给予了回复。
11月16日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如下:1、《渭南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渭环改字【2016】3号)文件和《决定书》查处执行结果。2、陕化厂首次领取《临时排污许可证》日期和现使用《临时排污许可证》证照。3、陕化厂首次领取《临时排污许可证》至今,所缴纳的排污费总计金额。4、《临时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适用范围、使用年限的相关法律条文。
渭南市环保局在接到申请后,11月20日做出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回复如下:
一、 我局于2016年4月16日就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
限公司排污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渭环改字【2016年3号】)要求该企业在5月15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并委托华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实施行政执法后督察。华县环保局于5月25日向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壹拾万元整,并在华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该企业已经履行了处罚决定,并提交了相关资料,于2016年5月5日领取了临时排污许可证。
二、陕化厂首次向华县领取《临时排污许可证》为2014年11月,现在使用《临时排污许可证》为华县环保局2016年5月5日核发,有效期至2017年5月4日。
三、陕化厂首次向华县领取《临时排污许可证》至今,所缴纳排污费总计1217.67万元,均按季度在渭南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依据《陕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可知:排污许可证分《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申领《临时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三)固体废物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四)有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和应急处理所需设施、物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第十二条可知: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渭南市环保局积极务实的工作态度被群众称赞时,值得渭南市各部门学习,更应该成为渭南市委、人民政府宣传、学习、引导,提升渭南各级部门工作作风的典范。
Copyright © 2002-2011 DEDECMS. 关中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