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已至,“双节”将临,我市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祥和过年,市民政局加大工作力度,下拨22441万元,采取十项措施,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据了解,该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下拨2800万元救灾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户灾后恢复重建、过渡性生活救助等,确保特困受灾群众安全过冬。下拨4000万元冬春救助资金,解决全市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确保灾贫群众过一个祥和的春节。针对受灾困难群众缺衣少被问题,除通过社会捐助、县市区采购解决大部分外,下拨5300床棉被、5250套棉衣裤,帮助灾区群众缓解生活困难。
下拨1030万元,为全市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助和用电电价补贴,补助标准为取暖费城镇低保户每户600元,农村低保户和五保对象每户200元,电价补贴每户每月5元。
下拨4627万元,为全市31万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低保金和五保供养金。
下拨1567万元,确保年底前有医疗救助需要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解决其基本就医困难。下拨1960万元,帮助有突发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度过难关,确保年关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下拨907万元,保障全市998名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下拨90.54万元,为381名城市“三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
下拨5000余万元,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面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及时做好提高标准后的补发工作,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正常生活。
下拨275万元,用于冬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双节期间巡查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品、衣服、棉被及返乡车票等。
下拨185万元用于困难群众殡葬补助,对具有本市户籍、自愿火化的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按四项基本殡葬费用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该局组成8个督查组,深入偏远贫困地区,采取明查暗访及走访慰问等形式,入户详细查看和了解受灾及城乡低保家庭、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当前基本生活安排情况,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